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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0年09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9月17日禄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禄丰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安良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琼华带领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部分财政经济专家库成员一行,于202077日深入县审计局开展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调研。结合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初步审查报告,县人大财经委对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97月至20206月,县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19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资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审计项目70项,审计结果显示,审计工作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数据与县财政局决算数一致。在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县审计局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规范预算管理、推动县人民政府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工作成效显著。

二、审计揭示出来的主要问题

一是拉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平衡年度财政预算较上年度呈现大幅上升势头。

二是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有新增支出情况发生。

三是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数不完整。

四是政府债务风险剧增,防范措施乏力。

五是审计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

六是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强化财政预算规范管理。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贯彻落实,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一是规范年度财政决算,严禁拉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平衡年度财政预算。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杜绝新增支出情况发生。三是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调整方案。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严控新增政府债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减少债务存量,严禁违规举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债券的规范管理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保障审计工作经费预算。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要保障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确保审计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四)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对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分类作出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工作纳入督办督查。县审计局要做好对各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跟踪督促,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情况于本年12月底前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县审计局、被审计单位分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探索被审计部门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建立相应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贯彻落实。

(六)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工作。全面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工作的开展,着力发现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建议,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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