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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4、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县乡文化事业单位和其他文化公益事业建设,加强文物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负责指导并监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对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6、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全县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重大体育竞赛活动。
7、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把握舆论导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审查节目内容,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播出。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8、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站)、多路无线发射站的建设和撤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等事业建设工作。
9、负责管理全县旅游业。规划开发全县旅游资源,指导全县景区、景点建设;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统计;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搞好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发展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10、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业。负责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的管理;负责全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
11、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 强基础补短板,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截至2018年11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共向上争取资金1235.92万元,争取到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总投资226.5万元,其中,体育活动场地建设项目14个,投资161万元,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10个,投入资金65.5万元;脱贫出列贫困行政村补点建设农家书屋14个,每个配送1500册书刊;完成了恐龙文化艺术广场、西河烟柳公园、恐龙山镇3套全民健身路径项目的安装。
2. 实施示范工程,打造公共文化示范品牌。为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禄办发〔2017〕6号)的通知,明确了禄丰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推进禄丰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打造广通镇甸尾村委会和清风村委会两个省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并通过省文化厅专家组的验收后,禄丰县按照五个“进一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村组业余文化队伍进一步加强,文化管理服务制度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活动进一步实现常态化的要求,认真打造一平浪镇苏家村为州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2018年,广通镇甸尾农家书屋荣获“2017年全国示范农家书屋”称号,金山镇官洼社区农家书屋管理员张敏荣获“云南省农家书屋全面建设十周年先进个人”。
3. 加强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楚雄州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存在漏洞,基层文化室重建轻管,利用率低”和“农村群众自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未纳入公共服务管理 安全接收存在风险”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文化活动阵地管理的通知》和相关整改方案,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服务规范,重点围绕运行方式、服务内容、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并按州县要求每周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和相关报表,确保问题销号。二是加强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监管。制定下发了《禄丰县农村群众自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未纳入公共服务管理 安全接收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认真统计辖区内“户户通”以及农村群众自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使用情况及销售网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网络禄丰支公司对县城区市场进行检查。对没有办理“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设施授权专营”的销售商督促其尽快办理手续。三是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迎新春读书活动”和“贺新春年俗资源展”、“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推广、“六·一”数字图书馆体验、在金山镇小学启动“书香飘万家”家庭亲子阅读、开展“相伴共读 书香润德”亲子阅读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其成为意识形态领域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场所。县图书馆被授予禄丰县家庭亲子阅读示范基地。
4. 提质量增效益,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四馆一站”扎实开展错时免费开放,2018年,县(乡镇)文化馆、站举办展览391次,参观人数达75130人次;举办文艺活动1816次,参加人数达283430人次;县(乡镇)电子阅览室(农文网培学校)终端达298台,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达43680小时,阅览人数达50450人。县文化馆每周免费开放56小时,组织举办“庆元旦、迎新春书画摄影”展、“祖国好、彝乡美”喜迎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传承非物质文化,助创和美禄丰”非物质文化遗产暨书画艺术展等活动,截至2018年11月,非遗展厅和书画展厅已接待群众 20940人次;排练厅全年提供馆办艺术团、老年大学和业余文艺队人员训练600次,接待2400人。县博物馆每周免费开放56小时,共接待国内外观众近10.8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8万人次。县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70小时,2018年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藏图书10.04万册。全年共接待到馆读者11万人次。外借图书30164册,外借人次27292人;电子图书下载量达24300册;综合阅览室接待读者41998人,流通书刊74000册;多媒体教室开展服务57场次,服务读者18050人次。县图书馆送书到禄丰火车南站、广通火车北站、仁兴大坪坝云南第二强制戒毒所、董户村社区儿童之家图书室、公路分局职工书屋、黑井镇三合村委会三合小学、土官镇文化站、碧城镇洪流村委会等馆外流通点共14次,流通书刊3218册。县体育馆每天坚持免费低收费开放,一年来,举办各种体育赛事20余场次,到体育馆参加比赛及健身锻炼人数达83788人次。县电影事业管理站和7支数字电影放映队送电影到基层,共在全县14个乡(镇)163个村委会、1个社区放映数字电影2387场,观众人数达18.28万人次。
5. 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全县文化馆(站)举办培训班615期,培训达3.51万人次。县文化馆组织参加了云南省2018年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及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推广培训、 “楚雄文化云”业务培训、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配合州文化馆开展了“花灯歌舞文艺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农村文艺汇演知识培训,寒假、暑假少儿舞蹈培训等,参训人数达4453人,圆满完成了各项培训任务。县图书馆与金山镇联合举办村组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1期,对来自金山镇12个村委会和11个社区的40多名干部进行了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先后到禄丰公路分局职工书屋进行业务辅导3次,对恐龙山甘冲、川街、妥安东山3个深度贫困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了图书管理业务知识辅导。县少体校利用寒、暑假举办了1期幼儿体操培训班,3期游泳培训班,共有116名青少年、儿童参加了游泳培训,选拔出了5名优秀游泳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了2019年楚雄州第十四届运动会幼儿体操、游泳比赛后备运动员。县体育馆、县老体协派人参加了由州老体协组织的网球、乒乓球、气排球、乒乓球、健身操舞等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学习等;派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开展的运动会及比赛项目竞赛规则、赛程编排、裁判等各个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培训人员达40余人次,为全面推动我县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 11月8日至10日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了禄丰县2018年足球三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培训规模在58人;2018年8月17日举办“禄丰文化云”业务培训,邀请上海创图文化云老师对全县14个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业务员进行培训;为使培训真正做到重心下移、服务下移、服务基层,全面提升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提高基层业务骨干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2018年8月,配合楚雄州文体局在禄丰举办为期2天的全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业务骨干培训班,武定、永仁、元谋、牟定、禄丰等5县的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博物馆馆长及乡镇文化站站长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还实地观摩学习禄丰县一平浪镇文化站、州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苏家)、金山镇文化站、禄丰县恐龙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
6. 加强工作创新,实施互联网+文化。为实现各级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禄丰文化云”建设,8月30日“禄丰文化云”正式上线运行。“禄丰文化云”打造覆盖禄丰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体育服务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以“云”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体育服务,以大数据“云”畅通评价反馈机制,倒逼提升文化体育服务质量,推动文化体育服务精准对接,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体育惠民、文化体育扶贫、文化体育小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和谐禄丰贡献力量。
7. 加强节庆活动策划,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深入挖掘节庆文化内涵,突出特色,重点策划打造“禄丰恐龙文化旅游节”、高峰“火把节”、广通“六月六情人节”、和平“水果文化节”、土官“桃花节”、“苗族花山节”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民族节庆品牌文化活动。在改革开放40周年、禄丰恐龙邮票发行60周年、禄丰恐龙化石出土80周年之际,精心策划举办2018中国禄丰第二十届恐龙文化旅游节,本届恐龙节以“世界恐龙乡,精彩全绽放”为主题,包括舞龙巡演展演、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科技入楚禄丰专场暨招商项目推介签约仪式科技入楚禄丰光伏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农村文艺汇演、“恐龙与孩子”主题晚会、自行车骑行体验活动、侏罗纪新村斗牛赛、商品展销等系列活动。开幕式上中共禄丰县委书记周志远同志为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董枝明先生颁发禄丰恐龙化石研究科学顾问聘书,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丽霞女士、中国古生物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永栋先生向禄丰县人民政府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牌。充分体现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办节宗旨,形成了以节造势、以势促游、以游招商、以商兴县的良好局面,展示了禄丰“滇中水乡、温泉之都、文化龙城、康养福地、旅居禄丰”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了禄丰“看恐龙(世界恐龙谷)”、“游古镇(黑井古镇)”、“泡温泉(罗次、腊玛古猿温泉)”三张特色文化旅游名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加快禄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为禄丰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增添了活力。
(二)抓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
1.文化交流、文物保护取得新成果。禄丰县博物馆和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成为云南大学、日本东京大学“地球系统科学联合培养项目”实习基地,2018年2月28日,云南大学地球系统科学研究中心与日本东京大学地球与行星科学系师生一行60人到禄丰县恐龙博物馆和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进行野外实习,分别与云南大学地球系统科学研究中心、云南大学深时陆地生态研究所、日本东京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古生物专家在我县腊玛古猿化石产地、大洼恐龙山、川街恐龙山、一平浪、彩云等进行古生物研究和野外考察,并就联合开展科考活动进行了深入交流。禄丰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明铜漆金佛教华严三大士·观音菩萨造像(铜观音坐像)、明铜漆金道教关圣帝君造像(铜关公坐像)参加了由国家文物局与云南省文物局主办的《妙香秘境——云南佛教艺术展》,分别于2018年4月、11月在昆明和台湾展出,宣传了禄丰悠久的历史文化,提升了禄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成了禄丰县第八批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共遴选了8处文物上报云南省文物局,同时遴选了四处文物,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备选项目上报;根据《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禄丰县开展了全国馆藏一级文物管理检查工作,对27件(套)一级文物、化石标本进行了卷皮、卷内目录、文物藏品登记表、照片等其它册页、文物藏品动态跟踪记录汇总表、备考表六项指标的整理、录入,按时向楚雄州博物馆上报了完整的文物(化石标本)藏品档案; 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建设进行现场踏勘及方案编制;完成了县道广黑线、禄罗线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禄丰腊玛古猿化石地点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已实施完毕;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广通文庙及不可移动文物钱家祠堂进行踏勘,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及措施;在“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在金山古镇举办了为期两周的流动展览《无声的丰碑——禄丰县抗日战争史迹图片展》。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加强。县文化馆对我县彝族、傈僳族传统文化进行调查,完成3000多字的调研报告,收集图片资料60余张;完成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禄丰醋”的储备工作;完成叽拉省级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方案的编制;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县文化馆与金山古镇开共同举办“传承非物质文化,助创和美禄丰”成果展,共展出非遗项目实物37件,活动展板12块。
(三)抓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 日常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一是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县、乡共组织文化经营户学习培训16期,参训人员570人(次)。二是2018年,共开展联合集中行动4次,全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2460人(次),检查电脑网吧1280家(次),娱乐场所530家(次),检查出版物市场640家(次)、店档摊点780家(次),印刷复制企业350家(次),受理群众举报6人(次),答复群众咨询420余人(次)。三是切实抓好全国高考期间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查禁企业、个人到考点周边兜售复习资料和出版物行为6起13人(次),收缴复习资料56册。高考期间,未有考生、家长举报和投诉。四是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全年受理举报投诉6件,均已办结。五是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同时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录入日常检查信息186条,录入案件信息3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录入案件信息10件。六是贯彻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全面抓好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工作。2018年,共列入“黑名单”文化娱乐企业3家(次)。七是克期完成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统计和年度核验工作任务。按时限全面完成了230余户文化经营企业统计数据在线填报、审核、汇总和年度核验、许可证换发等工作。
2. 文化娱乐产业健康发展。2018年,州下达我县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目标任务12户,下达1-4季度文化娱乐产业增幅分别为30%、28%、29%、29%。县下达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幅目标22%。2018年,我县文化娱乐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7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了30%的增幅;纳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的两户重点骨干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0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了25%的增幅;完成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12户,完成任务数的100%。
3. 新闻出版工作有序推进。一是2018年共计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6期。二是着力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查,督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楚雄州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正版软件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我县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正版软件工作,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三是根据《楚雄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楚雄州实体书店调研的通知》,大力开展实体书店调查,按规定报送了调查报告和相关信息资料。
4. 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文化市场扫黑除恶”等一系列执法行动,2018年共查办各类文化违法案件10件,责令整改132家(次),警告56家(次),责令停产停业2家(次),收缴罚款25000元。二是挑选出4件案情新颖、制作规范的案卷参加州级评查,均被评为年度“优秀执法案卷”(全州10卷)。三是继续对乡镇实行授权委托执法,将检查权、调查取证、口头警告、责令整改、没收非法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及非法书刊)五项执法权限委托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办理。四是认真清理自查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以来,我局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件,行政许可16件,依据《办法》实施法制审核案件1件。五是及时开展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和申报发证工作,在时限内对37名执法人员证件基础信息录入全省证件信息系统。
(四)抓文艺精品创作,积极开展送戏下乡
创作参加云南省“彩云奖”作品花灯小戏《勿忘感恩》,完成前期编排及节目录制;禄丰龙文化演艺传播有限公司和全县业余文艺队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演出,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扶贫文化惠民”巡回演出活动,1—11月共演出110场次,观众达5万余人;配合中央民族歌舞团到禄丰慰问演出、省文化厅“‘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兵’”走进禄丰巡演工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文化惠民的成果。
(五)抓群众体育活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一是抓场馆建设,提升服务。禄丰县体育馆自2000年7月投入使用,至今已18年,部分设备设施老化和损坏,为确保场馆的正常使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今年以来,共投资135万元,对屋顶玻璃天窗、彩钢瓦进行修复;对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及更换;对八个楼台进行了维修;对看台已损坏的座椅全部进行维修;对体育馆外围商铺和二楼空房重新进行装饰;对体育馆比赛大厅的照明灯光进行了升级改造;对外场地篮球架、健身路径进行维护维修;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兼职消防人员;对全馆工作人员及周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育馆工作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积极主办、承办各种体育赛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依托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体育组织,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传统民族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一是组织举办了春节趣味体育活动、“禄丰县首届‘恐龙杯’乒乓球”比赛、禄丰县第二届气排球比赛、禄丰县第十八届“希望杯”排球赛、禄丰县首届“恐龙杯”羽毛球比赛、禄丰县首届“奔跑吧,青春”迷你马拉松接力挑战赛、“2018中国禄丰第二十届恐龙文化旅游节‘龙城之约’自行车骑行体育活动”、禄丰县第二十九届“恐龙杯”篮球赛等,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等赛事,承办了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体育舞蹈(大众组比赛)暨“锦鲲杯”2018年云南省第十届体育舞蹈锦标赛,先后共有170只参赛队4100多人次运动员参加比赛。
三是抓青少年体育工作。县少体校利用假期举办了幼儿体操培训班、游泳培训班;组队参加2018年中冠联赛云南楚雄赛区暨地区第三届“农行宏信杯”周末足球业余联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第六届州残运会运动员选才、报名、定级等工作;协助县残联做好第六届楚雄州残运会组队、训练比赛等工作,承担了田径、自行车、乒乓球、举重等项目的训练带队工作,禄丰代表队取得了金牌10枚、银牌12枚、铜牌16枚的好成绩;协助禄丰县民宗局做好楚雄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训练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四是抓老年体育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老年人体育协会领导班子,召开了全县老年体育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荐工作能力强、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的老同志到省州参加各种体育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先后举办了太极拳(剑)、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柔力球等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参加的培训学员均获得了证书,通过学习提高项目骨干的教练和裁判水平;左脚舞分会、信鸽分会、健身舞、广场舞老年排球分会等积极开展健身运动,特别是左脚舞分会和广场舞分会,队伍不断壮大,每天晚上约1500多人坚持在广场开展活动,丰富了城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又为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抓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禄丰县农村群众自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未纳入公共服务管理 安全接收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对农村群众自购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拉网式专项普查,加强和规范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专营网点的设置和管理满足农村群众自购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的需求。二是认真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检查,并没有发现销售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接收存在风险”的问题。三是加强管理,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在金山镇董户村社区一出租屋内收缴“黑广播”设备一套。四是成立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禄丰县广播电视台先后制定并完善了《禄丰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预案》《禄丰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禄丰县广播电视台机房值班制度》《播出机房管理制度》《禄丰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禄丰县广播电视台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定岗定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七)抓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1、规划引领,发展全域旅游。禄丰县围绕“长远看旅游、最终靠旅游”的发展方向,运筹“大文化、大旅游、大产业”集群开发,将全县作为一个大景区来谋划,乡镇作为一个景点来构图,村庄作为一个小品来设计。科学谋划旅游空间布局,先后编制了《禄丰县十三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禄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世界恐龙谷总体规划修编》《云南楚雄侏罗纪小镇总体发展规划》《禄丰县侏罗纪新村建设规划》《云南禄丰罗次温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7-2025)》《禄丰县恐龙山旅游特色镇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为建设旅游文化强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2、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近年来,先后引进了一批重大旅游招商项目,持续推进禄丰县恐龙山旅游城市综合体(包含世界恐龙谷二期、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侏罗纪新村)、金山古镇、 “七彩云南·时空世界”、 石甄子片区组团发展、罗次温泉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工作组有序推进。
3. 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县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跟踪2018年度州下达禄丰县的8个旅游厕所建设进度,及时上报推进情况;认真开展2017年度建设管理的13座旅游厕所初评验收,经实地初评,禄丰世界恐龙谷旅游厕所初步达到AAA级标准,侏罗纪新村旅游厕所初评分,初步达到AA级标准,其余6座初评分均低于300分,未予评级。所建成的旅游厕所均已全部免费开放。
4. 全县旅游经济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2018年1至11月,累计全县共接待海外游客1351人次,完成州政府任务数1400人次的96.5%;累计全县共接待国内旅游者774.53万人次,完成州政府任务数844万人次的91.8%;累计全县共实现旅游业总收入695076.35万元,完成州政府任务数775652万元的89.6%。预计到12月底,旅游经济指标可完成接待海外旅游者1400人次,增长4.01%;完成接待国内旅游者854万人次,增长21.40%;完成旅游业总收入775652万元,增长32.09%。旅行社、景区(点)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 2018年禄丰县推进的旅游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确保年度完成投资13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
2、旅游
3、禄丰县图书馆
4、禄丰县文化馆
5、禄丰县博物馆
6、禄丰县老体协
7、禄丰县少体校
8、禄丰县体育馆
9、禄丰县电影事业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504.991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5.141968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8499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61.9766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606.99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305052万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1422.686816万元,占总支出的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65.9766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4.305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4.819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人均57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2.6868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6062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52.1万元
2、中央补助体育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资金86万元
3、中央补助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
4、中央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万元
5、中央补助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10万元
6、州级补助文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10.09万元
7、州级体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7.8万元
8、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3.2万元
9、省级体彩公益金补助资金65万元
10、中央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万元
11、中央补助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70万元
12、中央补助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资金526万元
13、民族赛装文化节、火把节服饰展演经费21.4万元
14、龙文化演艺公司业务用房维修补助资金10万元
1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3.198万元
16、2018年度县级专项经费支出195.09万元
17、春节走访慰问经费0.5万元
18、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激励工作经费1.8万元
19、职业年金单位配套资金8.176816万元
20、牺牲病故人员抚恤补助3.332万元
21、侏罗纪开村系列活动补助经费20万元
22、黑井盐遗址重点文物补助经费1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272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与上年对比增加746.2791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10.4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影、电视等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4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38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464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旅游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9.4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缴交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66万元,完成预算的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03872万元,增长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121万元,增长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2万元,下降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增加了维修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占66.7%;公务接待费支出5.2266万元,占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2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2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25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398.040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7.813013万元,固定资产940.2278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9824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954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69.689479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7.8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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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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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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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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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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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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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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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398.040901 |
1457.813013 |
940.227888 |
169.689479 |
57.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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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6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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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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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3100236201111
附件:
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结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