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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领导下和州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负责规划全县党史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负责禄丰地方党史重要史实事件、人物的审查认定工作,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维护党的团结和民族团结,编写禄丰县地方党史著作和重要专题资料丛书。开展党史研究,发挥资政育人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党的光荣传统、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党史业务工作。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的史实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文学艺术作品、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革命遗址进行认定、审核;负责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方面的来信来访。为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理论研讨活动,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中共禄丰县委执政纪要》的组稿、编辑、印刷、出版和发行等工作。参与《中共楚雄州委执政纪要》的组稿和发行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为加强禄丰党的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完成中央、省、州党史部门下达的专题资料的征集和上报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的党史研究,不断跟进党中央步伐,不断跟进历史前进的脚步。认真组织《州委执政纪要(2017)》禄丰执政综述材料上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被评为优秀稿件。紧紧抓住《中共禄丰县委执政纪要》编辑出版这个重要平台,深入总结研究县委执政经验,探索执政规律,全面记录县委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记述县委执政实践,总结执政经验,探索执政方略,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及时整理县内大事要闻,做好相关资料的征集、利用和保管工作,认真履行党史工作“资政”职能。全面启动《中国共产党禄丰县历史(第二卷)》编纂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和“三贴近”的原则,运用党的历史和党史研究的最新成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大党史学习宣传教育。抓好党史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史工作。抓好各项扶贫措施落实,完成年度扶贫攻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等。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革命遗址保护建设专项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8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2万元,占总支出的76%;项目支出19.36万元,占总支出的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革命遗址保护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革命遗址保护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6%。与上年对比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工资调标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7.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 压缩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史研究室日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禄丰县委党史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2.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8万元,固定资产8.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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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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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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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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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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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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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22 |
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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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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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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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