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龙海祥等16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龙海祥,男,1977年2月生,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2024年2月2日执行公司安排的从云南德胜钢铁公司仓库至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连然实业库的货运任务,到目的地下完货后,于上午11:30左右返程,中午12:00左右,龙海祥驾车至安宁西收费站附近,12:10分,其打电话给妻子,称身体不舒服,妻子意识到其可能出现危险随即打电话给一起出差的同事和安宁段交警部门,交警部门通过监控等手段查到龙海祥驾驶车停靠在安宁西收费站出口,后交警部门联系了120急救,120赶到现场时,龙海祥已无意识,经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基底节出血(颅脑),龙海祥于2024年2月2日住院,3月5日出院,3月8日在家中死亡,相关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2.(个人申报)高章贵,男,1998年2月生,天宝动物营养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工地木工,天宝动物营养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承包方为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夏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方为重庆乐熠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乐熠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把木工劳务分包给张朝忠、高章贵等人,2022年8月19日15:00左右,高章贵在天宝公司项目工地做木工制模施工过程中,铁丝飞起扎伤右眼,经云南省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1、右眼角膜穿通伤伴虹膜嵌顿;2、左眼外伤性白内障;3、右眼外伤性瞳孔移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确定用人单位为重庆乐熠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王承安,男,1991年8月生,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客服员。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6日公司安排王承安到曲靖润阳出差,2024年2月22日17:21左右,王承安回到出差期间入住酒店曲靖金蚂蚁酒店处理客户端业务,晚上20:00左右在浴室洗澡时不小心滑倒,撞到钢化玻璃门,玻璃门碎裂划伤脚跟腱,经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踝趾肌腱断裂(第三腓骨肌)2.左踝腓神经损伤(腓浅神经)3.双下肢开放性伤口4.双足软组织异物残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个人申报)刘泉,男,1976年2月生,禄丰汇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焊工。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左右,刘泉和同事在公司生产线传送带安装下料口过程中,同事手中拿着的锤子抛出砸到刘泉的左脚,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足第一跖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毕再良,男,1979年9月生,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4年3月12日傍晚19:40分左右,在参加广通镇2023—2024年度“和美广通”企事业单位篮球联赛广通镇机关对阵滇中引水比赛中,抢篮板球时受伤,经云大医院诊断为:左肩关节脱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胡 海,男,1978年9月生,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长。2024年3月5日一3月7日,省级技术评估组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县暨健康县城建设进行技术评估,3月6日上午9:00左右,胡海陪同省健康宣教中心监测与评估部专家到禄丰市金山小学检查健康教育情况,在宣泄室向专家组展示健康器材拳击沙包使用过程中,不慎击伤右臂,经禄丰市中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茎突裂纹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郭建春,男,1987年12月生,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刻槽工。2024年3月20日中午13:32分左右,郭建春到车间切片机处更换主辊,在使用右手单手从工装小车上拿取拉码工装时,不慎拉伤右肩。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肩袖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个人申报)霍新庆,男,1977年10月生,湖南佳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电焊工。2024年3月1日17:30左右,在云南德胜钢铁炼钢连铸项目主厂房E列15柱关闭焊机、整理工具时,被从8米高空坠落的施工现场跳板砸中左肩,导致左锁骨骨折;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二O医院诊断为:左锁骨肩峰端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郑晓云,男,1994年10月生,禄丰公安局金山派出所辅警。2024年4月2日上午10:50左右,郑晓云和金山派出所1名民警、2名辅警一同赶到金山镇金台佳园小区,对偷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实施抓捕,在抓捕过程中,郑晓云左手手背受伤,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手背皮肤挫裂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杨进芬,女,1973年2月生,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皮带工。2024年3月31日16:30左右,杨进芬在公司磷酸氢钙厂车间3号皮带下打扫卫生时,不慎被下层托辊卷进皮带夹伤,经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肱骨干闭合性粉碎性骨折;2.右侧内踝闭合性骨折;3.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4.胸骨骨折;5.右肩背部及右腕背部重度擦伤;5.右手背部重度擦伤;7.右侧膝部擦挫伤;8.右侧第2-7肋骨骨折;9.胸骨体不全性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李志明,男,1997年7月生,云南禄丰隆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操作工。2024年3月24日17:20左右,在公司烘干车间操作过程中被机械挤压伤,造成左手手掌、手腕受伤,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二O医院诊断为:1.左腕关节不全离断伤;2.左腕关节毁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杜家宝,男,1989年5月生,禄丰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碧城镇街子厂九龙山养殖基地饲养员。2024年3月21日上午,九龙山养殖基地安排部分饲养员在养殖场区填沟修路,10:00左右,杜家宝在弯腰抬水泥块时,不慎扭到腰,经双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腰扭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周立义,女,1998年4月生,蒙特梭利立人幼儿园(禄丰)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被公司派到禄丰城北幼儿园担任园长,2024年3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周立义在禄丰城北幼儿园保健室档案柜前蹲着查材料,起身时鼻子不慎撞到档案柜松开的门上,造成鼻子受伤,经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鼻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何春荣,男,1970年6月生,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普工,2024年3月6日17:20左右,何春荣在云南德胜钢铁钒钛技改工地上配合挖机吊管道时,管道倾斜砸到左足。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1、趾开放性伤口伴有趾甲损坏(左踇趾);2.1、趾骨骨折(左足第2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康学彪,男,1976年5月生,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普工,2024年3月4日上午11:00左右,在云南德胜钢铁钒钛技改工地用千斤顶支撑煤气管道对口时,被管道伤到左眼、面部。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眼结膜裂伤;2.左眼下睑裂伤;3.左眼下睑深处异物;4.左侧眼眶骨折;6.上颌窦、额窦骨折;7.唇部裂伤术后;8.牙震荡;9.金属烤瓷牙冠绷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李正坤,男,1970年10月生,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普工,2024年3月17日上午11:00左右,在云南德胜钢铁钒钛技改工地刷漆时,不慎踩滑胸部撞在钢板上,经禄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胸部多发肋骨骨折(2-3肋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龙海祥等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12333、0878-4141283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