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事项标准目录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金山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信息

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金山镇    点击:[]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乡镇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书面确认材料),可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培肥地力,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是不符合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七种情形除外)。

(三)补贴标准。根据中央、省、州下达资金总量,结合上一年度各乡镇的粮食播种面积进行测算分配,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数和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后确定为 61.38元/亩。

(四)补贴发放。2023年金山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9635人次4614878.06元。耕地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补贴农户。

上一条:【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金山镇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