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31号)和《楚雄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楚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1号)文件要求,促进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发展质量,为全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努力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定位和使命,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打造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支持一批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和挂牌上市企业,增加发展一批达规上限企业,坚持内培外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在保持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年市场主体增长15%以上。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狠抓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运用,稳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扩展和激发市场主体培育空间和发展活力。(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企业,提高千人拥有率。坚持以创新促创业,以量变促质变,努力实现高质量的总量扩张。要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强化大众营商理念,激发大众创业热情,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大力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的新民营经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行“孵化+创投”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国家水平的创业团队和省级创新创业交流平台,打造一批以“三张牌”为主的高端创新创业平台,力争建立一个创新工场或创业孵化基地,不断增强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成果转化率。(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税费扶持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服务。禄丰市辖内 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针对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融资 特点,创新差异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对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还款来源的企业,给予信用贷款方式进行支持;对于还 款能力相对不足的企业,根据企业特点,采取抵押贷款、质押贷 款或担保贷款等方式进行支持,合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促进政银企有效对接和经济金融的互动共赢,助推禄丰市经济金 融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对接会暨 稳企业保就业贷款工作,促进银行和企业保就业贷款签约。进一 步提升禄丰市金融服务能力,改善融资环境,有效促进融资供需 双方更好的对接,引导行政区域内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 点群体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促进解决市场主体 核心诉求和问题,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落地见效,着 力实现稳住企业、保住就业的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抓实“个转企”工作,实施“个转企”,是省政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建立与行政审批、税务、金融、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确保“个转企”企业在便捷准入、税费减免、社保扶持、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执行到位;并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力促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市场主体巩固率。鼓励传统企业主动拥抱数字经济,发现“线上、线下”销路,发掘出新的增长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鼓励电子商务经营活动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营造“海阔”凭鱼跃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显身手。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门槛不断放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以达到稳住经济基本盘,不断激发发展内生动力,提高市场主体巩固率,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的信心与底气。(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步骤安排
(一)任务分解阶段(2023年1月前)。 围绕增长市场主体增6592户,按照时序进度要求,细化分解至各乡镇、单位,层层压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实施
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2月)。及时跟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针对问题,提出办法措施。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
(四)考核阶段(2024年1月底前)。全面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禄丰市市场主体倍增发展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商务、人社、农业农村、住建、卫健、交通运输、文旅、金融、科协、供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市场主体攻坚工程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高位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三)定期研究部署。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经济运“五个主题”制度要求,按月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目标任务进度、存在困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应策、问效,并按季于季末3 日前将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