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采取申报认定制。
(一)申请建站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申报指南或申报认定通知,提交《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等申报材料;
(二)申请建站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州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三)对受理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必要时到申请建站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四)符合条件的组织或委托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专家咨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五)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和核查情况提出拟建立工作站建议名单,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报审;通过审议的报请工作站管委会审定批准;
(六)经工作站管委会审定批准建立的工作站,由工作站管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