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成后,工作站一个运行周期为3年,院士工作站每年给予60万元,总额180万元的财政经费支持;专家工作站每年给予30万元,总额90万元的财政经费支持。二是财政经费由建站单位采取“专账管理”的方式负责统筹管理使用;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财教〔2019〕8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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