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一、优惠内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减征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填写申报
(一)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在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
1.填写基础信息: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栏
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栏,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相对应季度的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万元)”“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其“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将自动判断为“是”;否则自动判断为“否”。
2.填写减免税信息:预缴税款计算栏
在【预缴税款计算】栏,依次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利润总额”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主表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的下级行次将自动填写“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和减免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