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定额是否可以沿用?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作者:   来源:市税务局    点击:[]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

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上一条:今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下一条: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