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品种。肉牛,包括养殖育肥肉牛、能繁母牛。
(二)保险期限。肉牛以一年(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
(三)政策覆盖范围。全市从事肉牛养殖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普通农户。
(四)保险标的。投保标的肉牛品种必须在禄丰市范围内饲养;国外进口牛和外地引进调入本市的牛需经过隔离后再做承保,隔离时间依据品种和监管部门的防疫疫情规定为准,由市畜牧善医部门所明确;肉牛需在6月龄(含)以上;肉牛经畜牧兽医技术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疫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肉牛按所在乡镇畜牧防疫部门审议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承保机构应引入电子防疫监控耳标、生物AI识别等工具或技术,在承保时实现保险标的精准。
(五)疾病观察期。自保险合同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4日内(含)为保险肉牛的疾病观察期,观察期结束保险启动,续保时不设疾病观察期。
(六)保险责任。肉牛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动物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强制扑杀所导致投保标的直接死亡造成的损失;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