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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如何处罚?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以及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由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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