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管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地质遗迹资源,进一步推进云南省第二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楚雄州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起草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8月15日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林草局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及会议内容
会议拟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李保主持。会议围绕《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
四、参加人员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水务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金山镇人民政府、恐龙山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中村乡人民政府分管副镇(乡)长。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会议原则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请假,并安排熟悉政策业务的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二)请市林草局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务服务等工作。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