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编制了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承办股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牵头承办股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目录:禄丰市商务局2024年内部控制示范单位创建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完成时限 |
禄丰市商务局2024年内部控制示范单位创建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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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商务局 |
办公室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