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整改落实不够、举一反三不够和长效整改不够”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5月9日下发《禄丰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按要求于2023年11月22日安排2023年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标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实际考核,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范畴,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全面、客观、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鲜明树立“四重”用人导向。二是研究制定《禄丰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从2024年起对乡镇和市级部门考核。三是建立科学体系。研究制定《禄丰市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2023年度指标体系》,把涉及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的12项指标纳入体系,考评到乡镇,分值占比不低于33.5%,考核结果纳入大比拼运用。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全州大比拼指标体系,以及国家层面明确要求纳入综合考评的事项、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省州系列三年行动等为重点内容。持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评作为乡镇和市级单位的重点工作考评指标。持续对“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林长制考核、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健康目标责任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及健康县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规划管理、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绿色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速、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等涉及生态文明绩效指标的考评细责进行审核备案,并收集其考评结果。四是切实加强监管。持续监督涉及生态文明绩效指标的考评责任单位履行好考评职能,做到敢于动真碰硬、突出重点,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持续关注生态文明相关问题,对涉及生态文明问题结果优秀或较差的单位,以加减分方式在大比拼成绩中予以体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