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国卫医发〔2021〕37号)文件精神要求,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文件(云卫医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文件(楚卫通[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疾控中心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目前相关职责。禄丰市疾控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和中心主任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主任为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10余项,设立了行风举报箱,举报电话:0878-4215708。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等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并分阶段组织实施,适时对全中心行风建设情况实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行业作风建设的思想教育活动,形成一个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针对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治理措施;调查、了解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并根据调查的情况,依据有关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强化学习,夯实基础。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中心组学习以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学习八项规定、“新四风”突出表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及医务人员的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
三、加强督查,常抓不懈。对各科室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根据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及时提醒或约谈;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从而确保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