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政策
(一)报销情况
1.普通门诊
(1)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起付线为6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6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
(2)城乡居民医保:禄丰市实行打包付费实施方案,取消三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州内其他县份参保人到我院报销比例是25%)。
2.慢性病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300元(分三次扣除),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报销限额内不区分甲乙类。单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1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50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不符合分级诊疗的报销50%)。不同的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一样。
3.特殊病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一次性扣除),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分四次扣除),报销比例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4.谈判药品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一次性扣除,同一药品一年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线),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先行支付10%后,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一次性扣除,同一药品一年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线),先行支付10%后,报销比例70%。
5.普通住院
(1)职工医保:首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300元,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缴纳公务员补助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8%,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2%)。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单价200元以上国产材料先自付10%,单价200元以上进口材料先自付2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8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进口材料需先自付50%。
(二)报销流程
1.日常诊疗:
门诊:参保患者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挂号→相应科室就诊开单→到门诊收费室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药房取药/相应科室检查、治疗
住院:参保患者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挂号→相应科室就诊开具入院证→到住院收费室编号、做医保登记→入住病房治疗→出院→出院带药→到住院收费室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2.零星报销:
(1)职工医保:到市医院内科大楼一楼交报销所需资料,医保综合管理中心审核单据并录入系统→移交财务拨付报销金额。
(2)城乡居民医保:到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窗口交报销所需资料,各乡镇医保办审核人员审核单据并录入系统,医保综合管理中心复核→移交财务拨付报销金额。
联系电话:0878-6043530
二、价格、收费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合理化、公开化。我院设有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药品目录价格,设有触摸屏供患者自助查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以及住院费用明细等;设有公示栏对常用项目、价格新政进行公示,医院网站设有价格栏目等对社会公开。收费窗口还对病人提供费用清单、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各科室在病区显著位置还粘贴有本科主要常用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供患者查看监督。
我院有药品品规1620种,其中西药和中成药1053个品规,中药饮片567个品规,涉及医收费耗材1213种均已利用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
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咨询电话:0878-604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