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锻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竞争氛围,特制定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范围
所有在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好评。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学习培训活动,具有强烈的上进意识,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班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班级管理的新思路,班级工作有创新。
3、注重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班级纪律井然有序,班级内部整洁,各项常规教育工作规范开展。
4、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好,所教班级各项工作名列前茅。
5、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成绩突出。能够认真及时的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6、积极协调各科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各项教育学习任务,各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每个年级评选出3名优秀班主任进行表扬。(九年级评选出4名,11班、12班占1名)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所在班级为优秀班集体。
2、对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班集体进行表扬,在上级评优选先活动中优先考虑推荐。
3、评选总分由班主任班级管理年终考核成绩、期末全科年级平均成绩、(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民主评议等几方面构成。
(1)班级管理成绩:按照学校班主任班风量化考核年考核成绩计分。年级第一记60分依次递减2分.
(2)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班级平均成绩第一名记 30 分,第二名记28 分,第三名记26分,依次递减2分。
(3)民主评议: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以10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计入次项得分。
(4)以上三项所得分累加为本人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在班级管理或毕业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学校有权增加指标将该教师直接确定为“优秀班主任”。在整个学年中班级学生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班主任本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举报或不贯彻执行学校的决定抵触不开展学校决定的工作,学校有权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范围
所有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好评。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具有强烈的上进意识,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积极探教学方法和技能。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教师评选以教研组为单位,人数控制在教研组教师数的20%。(四舍五入)
2、评选按工作量、个人成绩、管理工作、考勤以分值计入总分
(1)工作量(40分)根据龙城中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满工作量记40分,超过一个课时加0.5分,不足一个课时扣0.5分。
(2)个人成绩(40分)。平均分全县第一1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3分。优生率全县第一名1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3分。及格率1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3分。差生率全县第一名1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3分。
(3)管理工作(10分)。任课教师6分,(支部,工会、团委)委员、备课组长6.5分。教研组长、女工委员7分。班主任8-9分。治保主任、处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9分,处室主任9.5分。校级领导10分。(各职务以现年度所担任最高职务记分,不累计记分。)
(4)考勤(10分)。按龙城中学考勤制度得分计入。
三、注意事项:
1、如果存在不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校有权取消其评优资格。
2、如果存在学校安排的工作不认真履行、限期上交材料的不按时上交、在教案、作业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在各类优秀评选活动中,学校领导有实行一票否决的权利。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举报查实,一票否决。
4、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时不重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