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 |
主 要 内 容 说 明 |
是否合格 |
人工游泳场所 |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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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线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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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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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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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面积500㎡以下的至少2个,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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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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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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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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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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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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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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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广播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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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加1个救生观察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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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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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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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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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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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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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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