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费法治建设,规范税务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对工会经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