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并配合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时上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禄丰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一条: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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