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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局党组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禄丰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和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目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学习2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学习1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分别集中组织学习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禄丰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各1次。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教育。结合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本,定期印发党建工作提示,组织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讨论,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一是提前谋划、认真部署法治自然建设工作。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到股室,全面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议程,安排、督促和落实。目前召开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科学制定计划,分步推进落实。制定印发《禄丰市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禄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并细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自然资源年度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在禄丰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开单位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范围、权责清单及法律、政策依据;二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公示信息。做好动态管理,根据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更新,确保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到位。畅通群众办理渠道。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机关各股室和14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办事电话,在政务服务大厅标识指引标记,消除群众办事找不到单位和人的障碍。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至目前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审批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共55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依法公开透明。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参加各部门立法座谈会并积极反馈意见建议。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适应当前工作实际并合法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制定下发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的作用,为局党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至目前法律顾问针对我局工作业务接受法律咨询并回复78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67份。

(五)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等涉及公众或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事项作出前,确保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一律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履行告知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公众参与监督,对依职权听证的事项或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事项,依照规定要求召开听证会,全面保障当事人和直接利害关系人行使其法定陈述权和申辩权。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办案人员及相关股室和人员参加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讨论记录,过程阳光透明。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日常执法巡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考核。严格落实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执法股室报送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不断加强审核人员审核能力水平建设。二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已经结案且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评查,全年组织评查10件。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始终保持耕地保护的高压态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通过卫片全面查、清单重点查、属地责任查等方式健全违法违规用地发现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管新增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59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0份。开展土地用地项目踏勘50个;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7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54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件,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件。

(七)持续深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等。对收到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均高度重视,逐一组织律师、业务股室进行研讨,按时回复。今年共交办我局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15件(独办3件、主办1件、会办1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全年共应诉行政案件4件(结案2件,正在审理中2件),行政复议2件(已办结),每个案件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进行政检查监管工作。围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对监管对象进行行政检查并录入系统,目前已在系统上传检查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归集涉企信息、涉企信息接收告知。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重点围绕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等易引发激烈冲突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二是进行分析研判。每周围绕信访问题进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并按时上报分析研判情况报告;至目前共办理信访案件28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25件,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自然资源领域严重影响我市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定下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包案落实影响社会稳定重点热点突出信访问题的实施方案》,妥善解决自然资源系统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热点突出信访问题,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治理重复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年执行综治信访维稳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工作职责,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全体正式干部职工值班。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1)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印发全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等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信访工作条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党内法规 纳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目前局党组集中学法2次、党组中心组 理论学习4次、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5次。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为干部职工购买法律书刊共计100余本,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行政执法集中授课,参与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在微信群推送政策法规、案例50余次,邀请聘用法律顾问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自然资源执法常用法律知识培训1次,收集自然资源系统历年来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3次,自行组织培训7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60余次,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法”、“法治教育网”等平台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了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扩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面。二是落实“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日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乱占耕地建房、打非治违、耕地保护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工具书800余册、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20余条,设立咨询台16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利用下乡、服务群众时向服务对象、矿山企业、项目施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80余次;三是开展现场宣讲活动。赴乡镇为乡镇领导干部,村、社区代表宣讲自然资源管理知识,围绕如何保护耕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及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违规建设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内容再进行详细讲解、宣传。围绕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违法违规用地等突出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认真落实公职法律使用管理制度和聘用法律顾问。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接沟通,每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时,将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作为报考条件,设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招聘岗位,定向招录,逐步提高公职律师覆盖率。在行政复议、诉讼、土地出让金追缴等工作以及单位起草的文件、决议,都会第一时间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至目前法律顾问针对我局工作业务接受法律咨询并回复78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67份。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2件,每个案件开庭审理时都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旁听,通过旁听学习,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覆盖面还不广,形式还不够灵活。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向参与土地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不经常。普法形式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创新意识不强。

(一)从事法律事务人员不足。近年来,由于我局执法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质量不断要求严格,对案件审查的难度增加,工作量加大,但目前我局从事法制审核、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数量少,难以满足部门实际工作需求。

三、整改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着重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重点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熟练运用上下功夫,让执法人员能够从立法精神上吃深吃透,精准掌握运用法律条文,避免出现适用法律条文错误,巩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果。

(三)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系统、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丰富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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