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普法守法工作。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4年普法守法工作要点及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干部职工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8次,开展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8场次,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学习,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1场次,全局43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二是采取网上收看收听的形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4学时,每名执法人员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到人民法院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在线答题活动、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得到加强。五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设施完备的法治宣传教育场所1个,在公共区域、政务服务大厅、走道等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电子条屏、电子大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1至11月开展宣传8期。六是落实普法“三单一书”制度,按照“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工作要求,及时推荐上报1名普法志愿者。结合“三月综治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9月网络安全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窗口人员认真做好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相关知识咨询解答,开展志愿服务2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30份。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至11月底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次,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年)》《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制定《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四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述法工作制度,并按照要求开展述法活动。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规定程序召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在讨论重大事项上坚持党的领导末位表态。六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0.5万元,1至11月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件(次)。七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局和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八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行政诉讼案件需要出庭应诉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或委派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及时提供复议或诉讼证据及有关材料。1至11月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九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市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41名。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立足本职,按照“一颗印章管审批”要求,完善《禄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试行)》等12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和标准,推行统一标准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完成《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备执法录音录像设备4套。强化对执法队伍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维护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职权和开展执法信息录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4年1至11月,市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747项,办结5747项,办结率达100%,未出现超时、违纪、投诉等现象。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自评,2023年办结的6045件行政许可案卷全部合格,其中优秀案卷1069件。四是高标准完成25件行政许可示范卷宗编制工作,助推许可案卷标准化建设。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经营、安心创业发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禄丰市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0项),制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规范云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全市9725项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全市“一个模板”,主要要素“五级十九同”。三是公布《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与省州同步实现157个事项跨省通办、667个省内通办事项接件办理,2024年1至11月,全市共办理跨省通办964件,办理省内通办1176件,办结率100%。四是推行重大项目手续代办、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80%,“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70%以上,全市网上可办率为99.92%,全程网办率为97.65%,零跑动率为97.65%。五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1至11月,市行政审批局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2164件,涉企经营事项承诺制428件,审批提速率达80%以上。六是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通过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畅通企业开办绿色通道,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并整合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的并行办理模式;证明材料用承诺来代替,企业设立、变更线上办材料减少了100%,线下办材料减少50%以上;企业登记环节由1个工作日压缩为0.15个工作日,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七是稳步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完成2024年乡镇行政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和《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其中:赋予广通镇行政职权事项356项,赋予金山镇行政职权事项243项,赋予中村乡、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土官镇、妥安乡、黑井镇、高峰乡行政职权事项244项,赋予和平镇、恐龙山镇、彩云镇、一平浪镇行政职权事项245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已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使用乡镇人民政府一颗印章进行审批。市行政审批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对赋权事项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八是坚持市场主体“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建设制度规范,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禄丰市提升服务水平创优营商环境》列入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改革案例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一)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存在法制保障难、部门联动难、系统平台共享难等问题,制约审批流程的顺畅,影响审批效率。部分涉改部门对审批权划转后的监管职责认识不到位,导致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不清,造成审批后监管缺失。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因未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专家库,在事项审批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基本上以形式审查为主,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不能现场核查确认,存在审批风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足,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证照分离”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待深入推进。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教育培训,除积极参加州、市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外,坚持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期,开展庭审旁听活动2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批。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一线执法队伍经费、装备等问题。强化对执法队伍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队伍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颗印章管审批”,创新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着力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紧盯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目标要求,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