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年共召开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贯穿学习、工作的始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2、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促使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不踩红线、不越底线。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3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年内无干部违法违纪情况。
同时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完成了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使财务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更加科学合理。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禄丰分局采取多种举措,持续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一是加大涉气企业排查监管,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29家涉及大气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全年共排查180余次;二是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实行清单和动态管理,2023年,禄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并核发环保号码223辆;三是对辖区内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杜绝检测数据造假;四是确保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联合各乡镇对秸秆焚烧进行现场管控30人次;五是项目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有序推进,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从审批环节到建设施工,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2023年,禄丰市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65天,优216天,良139天,臭氧轻度污染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1%。
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禄丰分局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发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守护饮用水安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统筹水务、林草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地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1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7个“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地、3个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80个,(其中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6个、“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地问题27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问题40个、各类自然保护区问题7个),2023年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评价为Ⅱ类,其它饮用水源地符合饮用水标准。二是深化排污监管,确保国省控断面达标。加大对星宿江、北甸河、龙川江流域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分别对星宿江流域(金山镇片)检查企业70家次,发现问题174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告知书22份。办理违法案5件,罚款52.8万元。北甸河流域(勤丰片)2023年检查企业42家次,发现问题122个,下发整改通知17份,告知书3份。办理违法案件5件,罚款87.1万元。龙川江流域(广通妥安黑井片)2023年检查企业22家次,发现问题64个,下发整改通知1份,告知书1份,办理违法案件1件;三是入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一断一策”溯源分析,全面掌握水环境状况,科学研判水质变化趋势,精准采取防治措施。四是提升检查频次,巩固治理成果。深入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针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尾矿库、水源地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3、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禄丰分局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抓好源头防控,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杜绝非法丢弃、倾倒、转移、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一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家企业尾矿库废渣堆存点问题整改,按照“一点一策”开展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对自然资源部门反馈名单督促11个地块用地单位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销号。三是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平台和实地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管理平台系统内注册的310家涉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危险废物转移出禄丰辖区2578.7412吨,转移进入禄丰辖区18959.7585吨;全市共转运处置医疗废201.628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达100%。
三、加强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1、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紧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牢牢把握环境执法的节奏、力度和温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将普法工作贯穿全过程。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隐患问题,2023年度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共计93家次,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3次。二是强化执法服务,事前提醒。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3年度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下发《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告知书》80份,告知事项292项,对企业易发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事前进行梳理告知;下发《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23份,整改事项96项,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指导企业及时消除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三是强化执法监察,提高监管效能。深入推进重要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年度重点执法任务,统筹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反“三同时”等违法行为,消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隐患。2023年度共开展“绿剑楚雄”专项执法检查3批,对36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出问题86个,对20个水源地、3个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开展执法检查,查出问题80个;出动900余人次对23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查出问题并交办问题609个;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9起,处罚金额216万,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一是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制定了2023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专项检查计划,辖区内核与技术利用单位100%纳入监管,保障放射源(射线装置)利用单位、放射源(射线装置)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均与许可内容相符。2023年全市辖区内共3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在用的45枚铯-137(137Cs)、3枚氪-85(85Kr)Ⅴ类放射源、1台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1台Ⅱ类医用射线装置和52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使用、管理合法合规,在受控范围内。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对核与辐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意识,提高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2023年配合省州开展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4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检查4次;日常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40次。
3、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整改
全面彻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至2023年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禄丰市交办问题183个,已完成整改152个,占83.06%,未完成整改问题31个,占问题总数的16.94%。
2023年召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4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验收会议1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级验收会议4次,省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市级验收会议8次,禄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和提醒函16份,开展现场督察推进整改工作50场次。
4、定期调度“绿剑云南”联合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绿剑云南”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并交办生态环境问题200个,已完成问题数175个,未完成25个,已验收61个,剩余问题正在有序整改和验收。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筑牢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环评要素保障服务,提升全市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能。2023年,我局未发现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问题线索,不存在“重点工作”中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相关问题。未发现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问题线索和反面典型案例。2023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8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1个,办理排污许可证预审函7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41个,申请和证明件9件,共计受理承诺件38件,公共服务事项138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严控信访纠纷环境风险
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了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抄底式摸排调查工作,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为检验突发环境应急的实战能力,禄丰分局积极响应州生态环境局联合禄丰市人民政府在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了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督促57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禄丰市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严格落实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2023年共执行应急处置任务1次,全年共处理各渠道来源的群众举报问题173件。
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维护生态安全
1、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全市共划定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省级1个、州级1个,市级1个)。持续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提出整改事项7个,整改措施10项,排查核实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林长制”检查3次。同时,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严禁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通过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特征的管护能力,确保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围绕每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通过开展“环境日”“地球日”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和互动交流等方式,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普及生物多样性科学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禄丰将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纳入各类规划和计划,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2、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开展生态文明创建
禄丰分局紧扣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主线,结合绿色创建和生态宣教工作,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营造坚实有力的舆论环境。全市被省级命名的绿色学校有7所,州级命名的绿色学校有30所,县级绿色学校128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开展普法宣讲进企业178次,进校园1次,进社区9次,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5次。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布政务公开外宣信息156条。
同时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筹生态创建、绿色创建。组织完成《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编制和评审工作,并报省级生态环境厅备案,目前规划已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执行,计划今年下半年组织创建申报。
2024年,禄丰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不断创新形式,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