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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点击:[]

2023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相关工作精神,积极加快推进全市依法治统进程,努力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以及建设服务型统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不定期召开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专业负责同志具体抓,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增强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今年,我局把贯彻相关法规与推动统计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党员干部用学到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思维推动工作开展。一是对照局全年的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清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并就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解读和研讨,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出假数作为我局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执法程序及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省州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三)高位推动抓好落实。从3月下旬开始,市统计局按照省州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次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及专项整改”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摸清上年同期基数、压实本年当期数”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汇报力度和加大与各乡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乡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有序推进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四)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分别于3月24日召开市第67次常委会和第44次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及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听取禄丰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对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高位组织推进,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捍卫统计工作生命线;压实部门统计责任,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企业统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做到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统计‘大监督’工作格局”共5个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专项治理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先后4次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数据专项治理工作,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动态18期。

(五)做好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开展,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收集国家局、省局、州局通报案件及四经普典型案件,加强对案件的解读和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举一反三。二是以开展“双联双强”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利用执法检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考核及实地数据核查等加强对各领域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新培育“四上”企业的普法宣传,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杜绝在统计工作中出现强令、授意、指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干预统计工作的违法行为,遏制“数字腐败”现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四是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各类宣传媒体作用,积极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五是按照省州统计局及全市的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安排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积极宣传,形成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六)做好2023年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统发〔2023〕16号)精神,经禄丰市统计局班子研究,结合禄丰统计工作及时制定《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禄丰市统计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家常规统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违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见》以及等法律法规规定,禄丰市统计局于2023年8月23日至9月26日,抽调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3个统计执法检查组,对州级分配至我市的18户联网直报企业和1个乡镇的农业统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对3户统计数据失实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领导对统计工作仍然不够重视。部分企业领导在统计管理方面,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应付统计部门,统计意识不强,导致相关统计台账规范程度不够,基础资料收集不够完整。

(二)企业统计人员不固定。大部分企业无专职的统计人员且专业知识缺乏,变动频繁导致了统计工作的衔接困难。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是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对各领域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法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国家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统计职业道德底线。

(二)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将普法宣传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等工作,通过组织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各企业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三)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继续做好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国家统计执法证工作,充实全县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为全县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

(四)认真抓好省云南省专项统计督察问题整改。2023年9月。云南省统计局对楚雄州开展了专项统计督察(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也接受了现场督察),在现场督察工作结束后,对禄丰市提出了“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未落地落实落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视的组织不够;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统计数据数据质量仍不同程度失实”等五个方面的存在问题。将在2024年对标对表组织逐项整改。并严格按省州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五)持续加大对统计法规及统计违法案件学习宣传力度。并紧盯统计业务、统计制度新变化和统计工作新要求,立足乡镇统计、部门统计及政府统计职能职责,常态化抓好统计业务及法规制度培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源头基础。

(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主动汇报、积极对接、科学谋划,认真按照省州要求推进“自查自纠、问题梳理、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统计督察、追责问责、专题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任务,确保全市专项治理行动与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完成。

(七)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各项统计监督措施落地见效。将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相结合,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体系。将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与统计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不断拓展统计领域,健全统计范围,丰富统计内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惩治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八)加大宣传解读,提高统计监督认知度和公信力,结合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九)加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提升基层统计整体水平。首先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解决好有人干活、有人报数的问题。其次是完善人员业务培训、技能提升机制,使业务培训经常化、技能提升制度化,从而不断保障基层统计人员能以过硬的统计业务知识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第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好统计管理规范化、统计台账健全、统计资料及时归档等问题。

(十)持续加大对统计法规及统计违法案件学习宣传力度。并紧盯统计业务、统计制度新变化和统计工作新要求,立足乡镇统计、部门统计及政府统计职能职责,常态化抓好统计业务及法规制度培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从业人员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源头基础。常态化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统计督察、追责问责、专题整改”各阶段工作要求,着力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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