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禄丰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禄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禄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增强领导干部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法治禄丰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禄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禄丰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考核,全面落实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创建省、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3个,其中省级5个、州级3个。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重大项目手续代办、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广泛推行,全市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70%,“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70%以上,企业开办、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缩短至0.14个工作日。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提升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为民)平台功能,1363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坚持市场主体“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相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建设制度规范,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市24个党群部门、33个政府部门、7个驻禄丰省州直管部门和14个乡(镇)、167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工作机构17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2名,聘请法律顾问32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9.8万元,法律顾问为受聘机关和部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865件(次)。
(五)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市、乡(镇)职责权限。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大学习大练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紧盯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避免“一刀切”“随意执法”“差异化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六)行政权力监督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5件、议案2件,政协委员提案188件,满意率达100%。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和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00余条、政府文件47件。
(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和联动,整合市大调解中心、乡(镇)司法所、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70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97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2236起、调解成功率达97.34%,办理司法确认123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办结26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3件,应诉率88.5%。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5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4万份。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45万元建成禄丰市法治文化广场,举办第八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暨“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仪式。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律师、公正、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全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7个村(社区)工作站,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部门职责认识不清。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个别部门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领域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法制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执法效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突出执法问题,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问题。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发生,坚决反对“简单粗暴”“一刀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把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健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痛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禄丰、法治禄丰。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坚持把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建立健全完善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一线执法队伍经费、装备等问题。强化对执法队伍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