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年04月01日   作者:法规股   来源: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2021年在禄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抓实市场主体培育。2021年州政府下达禄丰市的市场主体新增任务数是4988户,净增任务数是2600户。截至11月18日,全市发展市场主体4461户,其中企业723户,个体工商户36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7户,净增市场主体2742户,其中企业净增463户,个体工商户22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完成2021年净增任务数的105%,新增任务数的89%。

2.加大年报公示力度,全市2020年度企业应年报公示5229户,已年报公示4811户,年报公示率92.0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公示456户、已年报公示433户,年报公示率94.96%;个体工商户应年报公示21247户,已年报公示21247户,年报公示率97.18%。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21年受理专利资助申请87件,经州级审核通过84件,兑现资金4.7万元,受理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申请2件,兑现资助金10万元。全市有专利授权919件,注册商标1918件,“滇王驿”“双梅”“高原黑”“清水三宝”等10件商标品牌参与了“十大名品”申报,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铁峰矿业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2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深入推进“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

1.“管集市”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和提升,其中市城区6个市场提升改造,共投入提升改造资金22123711.12元,新建(改造)摊位1762个,铺设固化地板35095.22平方米,改造供排水设施5853米,供电设施10016米,新建标准洗手台6个,改造活禽隔离区12个、水产品宰杀台11个,厕所5个,统一增设摊位垃圾桶1000个,统一配置明码标价牌1000块,配置疫情防控测温度门8道。乡镇新建(改造)大棚5个、摊位825个,新建室内市场2个,铺设固化地板16662平米,出入口设置洗手设施28个,改造活禽宰杀“三隔离”26户,水产品宰杀设置工作台面11户,投入资金约5269万元。市城区达到“五个达标”农贸市场5个,达到临时便民市场标准要求1个。经市商务局考核认定市建成区5个市场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达标率83%。截至11月18日,市建成区农贸市场被评定为5星级市场3个。在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关于“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8月考评问题清单通报中,禄丰市“管集市”平均综合得分129分,在全州排名第一名;“净餐馆”考评得分198.33分,在全州排名第三名。

2.“净餐馆”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向乡镇延伸。成立6个考评工作组,对全市14个乡(镇),随机抽考农贸市场9个,中小型餐馆36个,单位食堂13个,针对考评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找准短板,精准施策,全面推动乡镇“净餐馆”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日常检查,全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节假日和公休日休假,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用心、用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市场稳定,共检查餐饮单位2000余户次,市场50个次,市场内经营户300余户次;督促全市17个农贸市场落实各项制度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督促全市2017户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三防”措施。三是狠抓餐饮服务单位精品点位打造。精心组织谋划,精准定点,研究出台全市食品安全精品点位整治实施工作方案,按照定点、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将责任压实到全局上下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全面实施打造餐饮服务精品点位,引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高质量标准化建设。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行业,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整治入手,检查商场、超市、加油站、废旧收购、公共聚集等场所165户次,查处“7个专项行动”行政执法案件51件,罚没金额4500元,查处卷烟案件9件、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件。联合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有力规范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为重点,突出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对世界恐龙谷、黑井古镇、罗茨温泉度假区3个主要旅游景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走访、约谈,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使用文明用语,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消费纠纷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对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让游客舒心出行、放心消费。三是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着力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探索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共享、与“12315”投诉举报平台互联互动,服务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强化落实消费维权工作,巩固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大消费维权能力,把消费维权工作覆盖到最基层,充分发挥基层消费者分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站“一会两站”作用,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实现消费满意在禄丰。截至11月18日,爱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3件,其中投诉163件,举报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3件,结案93件,完成非税收收入161万元,完成目标数的106.2%。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全市有食品生产户191户,食品销售经营户1806户,餐饮服务单位2017户。2021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食安成员单位,制定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禄丰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禄丰市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禄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6个专项协作小组工作机制》等相关办法和机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得到落实。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和经费投入,监管能力和监管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了33户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150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风险等级评定和1276户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开展白酒生产超范围使用甜味剂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白酒获证生产企业4户、散装白酒生产经营户280户、白酒小作坊52户,督促企业送检12批次。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食品经营户1349户次,立案查处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0件,受理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8件,没收过期食品11.2公斤。开展保健食品市场整治,检查乡镇(村)集市16个,保健食品经营户632户次。四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摊贩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检查全市216所学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58次。216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100%。五是开展冷链食品监管。全市有203个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冷链食品工作管理人员395人。年内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243户次,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个,注册云南省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塑平台81户。六是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狠抓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定制下发《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栏》《从业人员合格证》《食品经营信息公示栏》和“安心码”桌牌等8大类共5.9万余份。严格落实“净餐馆”APP智能管理,实现“净餐馆”APP智能管理6个100%,餐饮安心码公示完成1564户,公示率96.90%。七是狠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市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99%,做到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齐全完善,门帘、风幕机、挂壁式诱蝇灯、门缝隙、挡鼠板、纱窗全覆盖、下水道箅子、地漏、管线孔洞、顶和墙等均符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彻底清除了有害生物的孳生。八是制定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完成食品抽检1354批次。其中,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104批次,省级抽检84批次、省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州级食用农产抽检50批次;州级抽检104批次;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96批次;市级抽检200批次。完成省级校园周边抽检27批次,省级餐饮食用油脂抽检38批次。以上抽检均完成抽检任务的100%,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58份,完成核查处置40份。九是抓好预防食用野生菌及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印制预防野生食用菌、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宣传材料3.3万余份。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818场次,就餐人员12.41万人次。十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明厨亮灶”1679户。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持证餐饮企业量化率达100%。积极推进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全市有10户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全市有药品医疗器械单位438户。一是对全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621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39户。与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签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承诺书》196份,与使用单位签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承诺书》242份,与化妆品经营户签订《化妆品安全责任承诺书》427份。二是完成药品州抽任务60批及省抽任务16个批次,州级和省级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完成127户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三是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全市有227户医疗机构获得“规范药房”称号,达标率94%。四是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50户、使用单位139户,重点检查药品品种4982个次,立案查处医疗器械案件5件。五是加强新冠疫苗专项检查,检查储存配送单位37户次,接种单位326户次,检查新冠疫苗41批。9月3日在中村乡开展“2021年禄丰市中村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六是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5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64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2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0份。

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1条,其中29条已整改完毕。认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禄丰行”活动。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检查使用单位46户次,检查特种设备342台次。协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6个气体充装站进行2020年度审查。三是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处,开展起重机械“双限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和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认真开展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大监察力度,加强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六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坚持“逢会必查”、“逢节必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使用环节、公共场所、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区域特种设备检查。对恐龙谷景区21台大型游乐设施和15部乘客电梯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七是深入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个,巡查特种设备105台,发现安全隐患15条,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汛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六)深入推进质量强战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营造质量强市浓厚氛围。制作、张贴宣传画和横幅260条,发放宣传材料6100余份。二是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品牌培育取得新成效。年内新增“禄丰香醋”、“黑井石榴”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零”的突破。组织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报第四届州政府质量奖,3家企业均进入现场评审。截至11月18日,全市获得州政府质量奖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个、“三品一标”认证总数27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1个、绿色饭店6户、云南老字号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三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要求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查经营者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做到经销的产品来源可追溯,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协助国家级、省级、州级开展产品质量抽查94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加强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办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3件。四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做好证前服务和获证企业证后续监管。认真做好全市14户获证企业16个获证产品的日常监管,通过证后监管的有效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烟花爆竹、水泥、钢筋、危化品等经营户149户次。五是扎实开展质量技术服务中小企业活动。确定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云南德胜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为2021年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围绕中小企业质量发展难点,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实施精准帮扶,助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六是认真开展水泥企业排查整治,加大水泥产品质量监管抽查力度,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对云南奕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开展质量抽查4个批次,已收到检验结果3个批次,均为合格产品。

)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一是引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完成强检计量器具网上备案和报检,全市有备案单位170个,备案器具2167台,检定合格1806台,检定合格率99.94%。会同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禄丰检测站检定人员对11个农贸市场开展计量惠民服务活动,检定电子秤715台,合格率97.48%,免收检定费15.03万元。二是继续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创建诚信计量单位10个;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产品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抽检10家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合格的待销定量包装商品20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依法对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全市纳入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11户企业进行宣传,4户企业已完成建设。鼓励企业对其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有22户企业现行有效47项标准,涵盖58种产品。组织开展2020 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督促11个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填报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及年度报告。四是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向广通锦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罗茨锦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5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查,督促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五是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小微企业云南禄和智生牧业有限公司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小微企业品牌意识,创建自主品牌。六是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积极协助禄丰福龙酿制有限公司申请使用禄丰香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报,协助云南天之蕈野生食用菌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申报“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八)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突出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全部进行排查,做到件件有回音,处理价格投诉6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医疗器械防护品等价格违法行为通告300份,《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粘贴警示标语2000余份。二是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对禄丰世界恐龙谷、黑井古镇等景区及恐龙谷、大平地服务区开展门票价格政策、明码标价公示、优惠减免政策等方面开展检查,检查经营户14户次、标价签42余张、消费确认点菜单17本。三是抓好日常市场明码标价监管。检查农贸市场56个次,商场、超市和个体零售店826户次,旅游景区5个次,高速路服务区4个次,客运站16个次,处理收费投诉2件。四是加强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对全市49户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开展7户中介机构价格收费检查,抓好殡葬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牟利行为。五是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和关注较多的医疗服务问题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市场监管的理念和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

(二)执法装备、技术支撑能力与监管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执法人员制服不统一;执法车辆严重不足;现有监管人员和编制与监管服务对象及任务远远不相适应,3个基层监管所只有1人,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局机关1 人股(室)有2个;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任务加重;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四级网格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基本上仍由市场监管部门单打独斗;

(四)食物中毒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在家庭特别是

农村地区野生菌中毒、四季豆中毒、草乌附片中毒等事件还时有发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五)安全底线、安全红线意识仍需加强。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责意识、属地意识存在模糊认识,没有扛牢压实主体责任;

(六)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涉及面广。监管工作仍

存在薄弱环节;

(七)市级抽样食用农产品经费尚未落实。此项工作无法开展。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上一条:黑井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下一条:禄丰市审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