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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转发《关于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的公告》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4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的相关政策,现就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人员范围

2022年重点引导和鼓励以下群体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一是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的群体;二是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三是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的就业形态劳动者;四是导游、律师等持有职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五是村、社区干部和有缴费能力的富裕农村居民。

二、缴费基数与应缴金额标准

2022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共有25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一经缴费人确定,本年度不得变更。各个缴费档次见下表: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缴纳金额明细表

单位:元

三、申报核定方式

2022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按照社保申报核定、税务征收的原则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自助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厅、12333手机客户端、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自助终端自主进行申报核定,个人确定后,系统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二)窗口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可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核定,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本人选择缴费档次进行核定,打印核定通知单,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四、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按照上述申报方式核定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自主申报缴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税费”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二)大厅实时现金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进行现金缴费,征收人员调取核定信息,大厅现金征收。

(三)大厅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持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征收人员调取后台核定信息,缴费人在大厅刷卡缴费。

(四)大厅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后,到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核定数据,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五)批量扣款缴费。缴费人到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首次须签订),确认为批量用户,征期内,征收人员发起批量扣款,通过tips系统将费款划入国库。

五、缴费时间

申报核定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和缴费。

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跨年不得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2022年12月26日前,各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将对已申报核定但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所申报核定的数据进行核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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