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1号)、《楚雄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登记、核准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查参保人员人事档案,禄丰市非永忠、海学才2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如有不同意见或举报,请到单位人事部门反映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12333、0878-4141283。
附件:楚雄州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公示表(2023年第2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缴费起始年限 |
鉴定结论 |
备注 |
1 |
禄丰市自谋职业人员 |
非永忠 |
男 |
1968-09 |
1994-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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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禄丰市自谋职业人员 |
海学才 |
男 |
1971-06 |
1994-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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