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助参保标准:
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170元/人,按照180元予于资助。
2.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215元/人,按照180元予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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