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1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市仁兴镇集镇污水项目)

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市仁兴镇集镇污水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仁兴镇果园村委会施家村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万绿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仁兴镇果园村委会施家村,新建集镇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Q=600m3/d,污水收集管网:34440m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57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48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含尘物料运输扬尘采取车辆覆盖篷布;物料堆存时采用帆布覆盖并配合洒水等措施。(2)施工废水: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的格栅渠和调节池采取地下式运行方式,一体化设备密封安装,污泥及时处理不堆积,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混凝土、碎砖瓦砾、建筑加工废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弃置。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的格栅渠和调节池采取地下式运行方式,一体化设备密封安装,污泥及时处理不堆积,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2)废水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污水采用“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 + MBR膜)+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最终流入迤得箐。(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产噪设备远离仁兴中学一侧建设,绿化阻隔等措施。(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格栅渣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进行清运处置;污泥定期送至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1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市碧城镇集镇污水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城镇集镇污水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