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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20号)

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1月21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编:65129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

2024〕20

20241121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1121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2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罗海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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