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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金山区块

 

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禄丰产业园区金山区块,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转型升级改造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一期)项目内的北部预留空地,占地面积约为6386m2,建筑面积约为1363m2,新建1条规模为5万吨/年的回转窑除尘灰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527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1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基础开挖、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采取厂界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堆场采用篷布遮盖或库内堆放;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工具清洗污水及养护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配料、混合造球废气(颗粒物)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回转窑窑头烟气(颗粒物、SO2、铅及其化合物、NOx、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采取集气罩+表面冷却器(沉降区)+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回转窑窑尾烟气(颗粒物、SO2、铅及其化合物、NOx、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采取密闭罩+余热锅炉沉降室+表面冷却器(沉降区)+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的烟(粉)尘、SO2、铅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NOx、镉、镍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2)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余热锅炉排水、脱硫循环水、窑渣冲渣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循环使用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等措施。(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外运至德钢金属生态产业项目使用;脱硫泥渣、废耐火材料、废布袋经危废属性鉴别后,若属于危废则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若不属于危废则暂存于固废贮存间,交由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20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兴达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耐磨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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