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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丰市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效降低禄丰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特别是防止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决定在禄丰市建成区范围开展以灭鼠为主的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现将《禄丰市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禄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禄丰市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效降低禄丰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特别是防止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禄丰市建成区范围开展以灭鼠为主的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确保我市辖区内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传染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开展时间与范围

根据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活动规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禄丰市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时间为:3月17日-4月20日。范围为全市辖区内各机关单位、企业、公共场所、各社区村委会及居民区。

三、职责分工

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工作是卫生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城区由市爱卫办统一协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玉溪猎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建城区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服务,城市建成区外区域由所在乡镇和村委会统一组织。各级各部门应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投放、统一检查,确保次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成效。禄丰市2023年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工作责任划分如下:

(一)各乡镇爱卫会负责各对自辖区内居民户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领导,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服务工作;

(二)市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住建局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所在地社区负责;

(三)市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共绿地由市城管局负责;

(四)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公共体育场所由市教体局负责;

(五)医疗卫生单位、宾馆酒店由市卫健局负责;

(六)建筑工地、车站等公共环境由市住建局、市交运局等部门负责;

(七)餐饮、食品加工等场所由市市管局负责;

(八)其它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部门或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责任不明确区域,由市创卫办负责确定;

(九)市疾控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度监测工作,并根据工作结果撰写报告;

(十)玉溪猎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负责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服务工作,并协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灭前灭后病媒生物密度调查和效果评价。

四、实施步骤

本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以灭鼠为主,分为前期实施准备阶段、药物投放、效果评估三个阶段。

(一)前期实施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31日)

由市爱卫办牵头组织溪猎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市疾控中心对禄丰市辖区开展病媒密度调查,摸清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和种群情况,结合孳生地台账划定重点杀灭区域。

各机关单位、社区、村委会要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人员并组织技术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按规范设置毒饵站,安排专人管理。

城区市级单位灭鼠所需毒饵由禄丰市疾控中心统一提供,各主责部门、金山镇爱卫办安排专人到禄丰市疾控中心领取后及时分发到各单位投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禄丰市疾控中心急传科罗婷婷,电话:18333237412)

(二)药物投放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毒饵投放工作,遵循“定人、定时、定点”,每个毒饵站按规范数量投放,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每周定期检查毒饵站,吃多少补多少,保证毒饵数量,杜绝鼠药受潮霉变、泼洒等现象发生。发现死鼠,应做好消毒并用垃圾袋严密包裹后回收深埋或集中焚烧。

(三)效果评估及持续跟进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灭鼠工作结束后,由市爱卫办牵头,猎鹰公司、市疾控中心对灭鼠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各单位需要完善工作材料,确保工作记录详细无误。疾控中心逐月开展鼠密度监测,形成工作报告。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注意事项。此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以灭鼠为主,使用的灭鼠毒饵为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均为国家批准使用的高效、低毒药物。有效成分及药物名称为“0.005%溴敌隆蜡丸”及“0.005%溴敌隆颗粒”,警告色为红色或蓝色。各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行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防蝇、防鼠等设施的安装和日常管护。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参与、广泛动员有效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搓澡式搞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消灭和铲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切断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在防制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杀虫剂、杀鼠药。死鼠、死蟑、蟑螂卵鞘、残余毒饵及药物采用焚烧或深埋等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保障安全。为保障居民、家禽家畜等的生命安全,预防误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各乡镇、各社区、村居委会要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小孩、老人、呆聋痴哑等特殊人群的管护,看管好家禽、家畜,避免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发生人员中毒情况,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三)督促检查。市创卫指挥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对在工作中不重视、不配合、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国家卫生县创建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建成区公共区域、机关单位、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老旧小区、食品“三小”、市政公厕、公园、水体、垃圾中转站等重点环境、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对“三防”设施不全的形成书面交办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性单位交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表:1.鼠密度目测鼠迹监测记录表

      2.鼠密度笼夜法监测记录表

      3.灭鼠效果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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