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灾害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指导标准是多少?
(1)灾害应急救助: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按每位因灾遇难人员1万元的标准补助。
(3)过渡期生活救助:按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
(4)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按人均60元标准补助。
(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按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
2.受灾人员如何申请救助,怎么领取生活救助补助?
由受灾人员本人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或由村(居)小组提名。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到人。
中村乡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政策咨询电话:0878-47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