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民政政策标准
一、低保金
(一)城市低保
2022年7月起700元/人/月。
(二)农村低保
2022年7月A类446元/人/月、B类275元/人/月、C类200元/人/月。
二、特困供养金
2022年7月起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910元/人/月。同时,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三、老年人高龄补贴
年满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人/月;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助1000元/人/月。
四、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2022年7月起,全省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均补助标准为1290元/人/月,集中供养儿童人均补助标准为1990元/人/月。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所有享受低保的持证残疾人,补贴标准为:70元/人/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所有一级、二级、精神三级、精神四级持证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护理补贴80元/人/月、二级护理补贴70元/人/月、精神三四级残疾护理补贴40元/人/月。
六、火化补助
(一)具有禄丰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给予3000元补助;
(二)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党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给予4000元补助;
(三)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在一次性给予1000元火化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补助;
(四)对采取生态葬的亡故人员,给予8000元补助;
(五)对捐献遗体的亡故人员,给予10000元补助。
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0000元/人/学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助学补助,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
八、原大队、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
根据干部任职年限和职务进行补助。
九、其他生活救助
(一)水利伤残民工。100元/人/月、120元/人/月、150元/人/月。
(二)城市三无人员、麻风病人。10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