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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气请牢记 九“要”九“不要”

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点击:[]

01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燃气管道上

不要悬挂物品;

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04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注意辨别“黑气瓶”。

08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先关阀。

09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保证有人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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