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公布禄丰市1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禄丰县金山镇XX采石场未及时整改隐患案(禄)应急案〔2024〕8号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31日省、州、市三级应急管理局对禄丰县金山镇XX采石场进行检查发现采石场南部采区开采台阶超过设计高度,存在高陡边坡的重大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禄丰县金山镇XX采石场作出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采石业是禄丰市重要的基础产业,对基础设施建设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采石场的开采是采石业的根本,采石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通过该案的处理,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为查处类似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借鉴。为监管人员向其他采石场作宣传时提供了非常可行的典型案例,从而促进同类行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