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6年3月,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道路交通)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人,分别持平、持平、上升100%。
2026年1—3月,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3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00.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二、事故情况分析
2026年1—3月,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3人,分别上升50%、上升50%、上升30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上升趋势明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一)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金山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2人,分别上升100%、上升100%、上升200 %。
(二)制造业:和平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人,分别上升100 %、上升100 %、上升100 %。
其他行业领域及12个乡镇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纵深推进“百日攻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全领域、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动态清零;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闭环销号,做到隐患不消除、责任不脱钩、监管不放松。要按照“既管合法也管非法、既管大也管小、既管达标也管不达标”要求,严格开展“打非治违”,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清明节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道路交通、旅游活动、火险预警等提示,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与救援装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全力救援、科学施救。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核实上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正确引导舆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