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56号)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1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列入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2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二、请按照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的《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计划的请示》(禄巩固振兴组办请〔2022〕6号)内容严格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成效。
三、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衔接资金安排项目须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及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内年如期按质完成。
四、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种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2.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产业发展)
3.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巩固拓展)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科目 |
下达金额 (万元) |
备注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 经济分类 |
1 |
禄丰市农业 农村局 |
特色优势产业 发展项目 |
2130505·生产发展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 |
466 |
|
2 |
禄丰市乡村 振兴局 |
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及欠发达地区建设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465 |
|
合计 |
931 |
附件2
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产业发展)
专项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乡村 振兴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禄丰市农业 农村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466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466万元 |
年度 总体 目标 |
2022年以巩固拓展产业发展全覆盖、项目支持全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为目标,在全市14个乡镇优先筛选实施产业优势强、能够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产业项目。稳定提高脱贫人口收入,让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经济增长水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个数 |
≥2个 |
产业发展项目受益人数 |
≥5000人 |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
≥95%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完成时限 |
2022年12月底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项目受益村集体经济收入 |
≥50000元 |
产业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数 |
≥200元 |
社会效益指标 |
产业项目实施地劳动就业转转人数 |
≥30人 |
产业实施地职业技能培训累计率 |
≥70% |
促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效果 |
效果明显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脱贫群众满意度 |
≥90% |
附件3
禄丰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巩固拓展)
专项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乡村 振兴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禄丰市乡村 振兴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465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465万元 |
年度 总体 目标 |
一、结合美丽村庄创建工作,巩固提升20个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二、巩固提升欠发达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6个以上村组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硬化村内道路不少于8000米,受益群众不少于200户650人。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提升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
≥20个 |
实施村基础设施项目个数 |
≥6个 |
硬化村内户外道路 |
≥8000米 |
巩固提升基础设施项目受益户数 |
≥200户 |
巩固提升基础设施项目受益人数 |
≥650人 |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
≥95%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完成时限 |
2022年12月底 |
社会效益指标 |
美丽村庄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
明显提升 |
项目村群众通行条件 |
明显提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脱贫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