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州、市各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向重点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禄办字〔2021〕4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关心关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关心关爱
(一)各队员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关心关爱驻村干部,认真落实定期交心谈心,以不同形式在重大节日或开展重要工作期间等看望驻村干部,及时了解驻村干部相关情况。在春节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和节日慰问。
(二)各乡镇党委、队员派出单位要加强互联互通,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和协同管理责任,及时反馈交流驻村干部思想动态、身体健康、工作表现、个人实际困难等方面的情况,做到经常性提醒驻村干部认真遵守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注意食品、消防、交通安全等,竭尽所能为驻村干部排忧解难,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融得进,用心用情用力驻村干好工作。
二、强化保障落实
各队员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支持,参照差旅费报销标准安排生活补助,认真落实2022年度驻村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于6月30日前将工作经费拨付凭证、体检报告封面或体检费收据、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含续保)复印件或PDF件报送市驻村办(市乡村振兴局702室)。联系人:罗萍,联系电话:6080680,邮箱:lfxgbb@126.com。
禄丰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