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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编号:2025010)

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及共有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禄国用(2013)字第12650号

李存保、施菊仙

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

地块号:101-OD-10-2-2F291022

禄丰市 金山镇


2

禄房权证2013字第00031469号

李存保、施菊仙

房屋所有权


禄丰市 金山镇


3

禄国用(2008)第6761号

李政芬、戴辉、戴兴濡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块号:101-OW-W1-201F021042

禄丰市 金山镇


4

禄房权证2008字第00023350号,禄房2008共字第00037242、00037243、00037244号

李政芬、戴辉、戴兴濡

房屋所有权


禄丰市 金山镇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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