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邓学武 |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和平镇邓家湾村委会邓家湾村民小组 |
532331110204JL00001W00000001 |
31.22亩 |
林地 |
|
宗地四至
东至:与到平掌水泥路交界
南至:与王强山林交界
西至:与邓应国林地老梗交界
北至:与平掌水泥路南侧排水沟外侧交界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