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胡春红 |
宅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中村乡中村村委会傈园新村 |
532331201201JC00056 |
地:150.00 房:228.46 |
宅基地 |
|
宗地及房屋四至
东至:本宗地墙外皮邻道路
南至:本宗地墙外皮邻张学忠户
西至:本宗地墙外皮邻道路
北至:本宗地墙外皮邻菜地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