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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2024011)

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作废,并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22.5.18

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城国际小区

孙天才

周琼贤

云(2022)禄丰市不动产权第0001169号

132.13

住宅


2

2012.10.18

金山镇万融街商品房

孙天才

禄房权证2012字第00030213号

75.39

住宅


3

--

禄丰县金山镇万融街商品房

孙天才

禄国用(2013)字第11430号

13.87

住宅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

上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0013)
下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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