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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07)

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25日—4月17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金山镇星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金山镇G5621高速公路延长线旁

369.41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及房屋四至

东至:本宗地界线邻金山镇宋家坡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至:本宗地界线邻金山镇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水沟)

西至:本宗地界线邻金山镇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道路)

北至:本宗地界线邻东河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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