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规定,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罗建文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核,我机构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现公示如下:
罗建文完全继承其父亲罗开富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工人新村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禄国用(2003)字第4113号,宗地面积:16.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禄房权证2005字第00018766号;建筑面积:65.67平方米)。
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异议书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8-4135388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