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禄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管理,增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要求,禄丰市将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公开,并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若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违反以下“六不准”规定,可拨打:0878—4131088举报。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