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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LF—YS2022—004)

日期:2022年08月02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作废,并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07、05、07

禄丰县公务员小区

杨树芳李学峰

禄房权证2007字第00022191号、禄房2007共字第00035439号、禄房2007共字第00035440号

257.88

住宅


2

2007、02、27

禄丰县城联络线东侧公务员小区

杨树芳李学峰

禄国用(2007)第011956号

123.10

住宅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08月01日

上一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2010)
下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LF—YS2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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