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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6001)

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B4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8-413538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备注

1

马子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房屋所有权。

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天泰御园小区

云(2020)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591号

李光荣 李馨凛 金韵秋

该不动产系马子珍、李光荣、李馨凛、金韵秋四人共同共有。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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